日期:2019-11-13
一、坚决执行通告要求,,确保刷新步伐落实到位
作废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是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消防执法刷新的意见》精神,,进一步推动消防行业“放管服”,,一直优化营商情形,,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所作出的重大决议。!!N抑行募爸付チ坊挂岣哒治站位,,深刻体会此次刷新事情的重大意义,,严酷推行通告决议,,确保各项步伐落实到位。!!
二、有关事情安排
1、自克日起,,我中心不再受理消防水带、喷水灭火产品、消防车、灭火剂、修建耐火构件、泡沫灭火装备产品、消防装备产品、火灾防护产品、消防给水装备产品、气体灭火装备产品、干粉灭火装备产品、消防防烟排烟装备产品、消防通讯产品和部分火灾报警产品(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产品、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产品、防火卷帘控制器产品和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产品)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委托,,统一注销涉及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,,中止正在认证历程中的涉及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事情。!!
2、各指定磨练机构不再受理涉及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磨练委托,,不再出具涉及上述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磨练报告。!!9赜谏形赐瓿傻那恐菩匀现げ纺チ肥虑,,相关磨练机构应凭证“放管服”刷新精神,,自动联系认证委托人,,凭证条约及有关划定协商解决,,妥善处理。!!
3、为确保刷新时代企业的正当权益及需求获得最大程度的包管,,克日内,,我中心将宣布相关事情步伐及通知。!!
4、各有关单位在刷新时代遇到的详细问题,,可通过在“消防产品网上认证营业系统”中留言、电话相一律方式实时向我中心反映,,相关部分将实时予以诠释、解决。!!
服务部分::评定中心认证营业处
服务电话::010-87276298、010-67283071、010-87279101
附件::《国家市场监视治理总局、应急治理部关于作废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通告》(2019年第36号)
2019年7月30日